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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阜阳市转发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1/2     浏览次数: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3〕46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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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提名需求申请
1.省科技奖提名应当紧紧围绕“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的目标,提名我市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特别要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出科技产业一体化,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要聚焦我市十大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以及高精尖特企业。
2.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要主动调研、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帮助属地企事业单位做好推荐成果项目的凝练,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提名需求表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361559@qq.com。
二、关于提名书填写
待省科技厅反馈提名号后,申报单位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8日中午12:00。
三、关于提名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材料包括:(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被提名单位公示情况及结果、《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每个项目应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意见);(2)提名书原件2份,主件和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省科技厅通知文件及提名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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