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6月11日 星期二,欢迎光临本站 

湖北省行业资讯

2024年东湖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奖励政策申报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1/18     浏览次数:    
东湖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奖励政策申报有不明白的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
东湖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奖励政策申报有不明白的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第一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快速成长,对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分别给予 30 万元、60 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营业收入达到 10 亿元以后,每增
长 10 亿元给予奖励 100 万元。同一企业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支持企业加速壮大,对上一年度区级财政贡献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 50 亿元、40 亿元、30 亿元、20 亿元、10 亿元以上,且增幅分别达到10%、15%、20%、25%、30%以上的,给予企业人才薪酬补
贴,对工资薪金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40 万元的,给予每人每年 2 万元薪酬补贴,工资薪金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60万元的,给予每人每年 5 万元薪酬补贴,工资薪金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80 万元的,给予每人每年 8 万元薪酬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薪酬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第二条 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独立法人。支持 2022 年 1月 1 日以前在东湖高新区已设立分公司的服务业企业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且进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库的,以及新引进落户当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 5000 万元以上或对东湖高新区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分三年给予一定奖励,同一企业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三条 鼓励服务业企业“小进规”。对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库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入库奖励。
第四条 鼓励企业扩大人员规模。对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保人员新增 30 人以上的,按照每人 3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不含人力资源企业)。
第五条 大力发展线上经济。对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智能交互技术为支撑,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等特征,并纳入武汉市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名录库的企业,在宽带费、云服务费、专业培训等方面给予补贴,经市级认定后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 1:1 的配套支持。
第六条 支持服务业企业总部集聚。鼓励区内服务业区域型总部升级为全国及全球总部,在落户、增资扩股、发展壮大等方面给予奖励。对认定为武汉市总部企业的,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 1:1的配套支持。
支持企业自持房产,对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在东湖高新区内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等用房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付金额的 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 500 万元。
第七条 提升商务楼宇能级。对单栋商务楼宇(1 万平米以上)在东湖高新区年度整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按阶段给予楼宇运营管理主体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视后续入驻企业成长情况给予增加奖励,同一企业奖励金
额累计不超过 300 万元。
对商务楼宇自主新引进中国服务业 500 强企业、独角兽企业,以及符合东湖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的其他重点企业且被引进企业落户当年营业收入规模达到 5000 万元以上或对高新区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按被引进企业年度
经济贡献,给予楼宇运营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
第八条 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科创金融、新消费、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扩大投资或进行技
术改造,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0万元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入总额 6%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高于 300 万元;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入总额 8%给予奖励,单
个项目支持资金不高于 1000 万元。
第九条 推广新服务应用场景。聚焦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统筹协调东湖高新区应用场景资源征集,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和应用场景能力清单。积极举办应用场景对接活动,促
进技术提供方与场景应用方的对接合作。
第十条 鼓励区内产品服务试点应用。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凡使用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用于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项目,鼓励采购区内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