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业资讯
2024年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奖励补贴细则
2024年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奖励补贴细则,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区的朋友如果需要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咨询小编为您指导:
2024年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奖励补贴细则,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区的朋友如果需要申报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咨询小编为您指导: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补助:
采用市区联动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同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万元,按市区各半比例承担,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区财政资金的2倍。各区根据指标自行决定本区项目立项后向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根据立项备案情况直接向立项单位拨付资金。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武汉“965”产业发展方向,突出“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含现代农业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量子科技、脑科学和类脑科学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需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3.企业需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4.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等。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类项目及各区推荐科技成果转化签约项目。
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支持对象应满足的条件。
(二)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生成该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自主审核立项。各区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对应的市级资金(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每个指标对应50万元市级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申报书、单位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得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补助:
采用市区联动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同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万元,按市区各半比例承担,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区财政资金的2倍。各区根据指标自行决定本区项目立项后向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根据立项备案情况直接向立项单位拨付资金。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武汉“965”产业发展方向,突出“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制造和服务、大健康和生物技术(含现代农业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量子科技、脑科学和类脑科学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需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3.企业需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4.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等。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类项目及各区推荐科技成果转化签约项目。
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支持对象应满足的条件。
(二)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生成该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自主审核立项。各区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对应的市级资金(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每个指标对应50万元市级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申报书、单位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得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