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 平,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 3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 使用,且已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
或综合验收(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黄山杯”奖,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 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见附件1、附件2)按照工程类别,分别报工 程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主管部门。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
利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完整 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推荐指标数(见附件3)择优推荐,
推荐函模板见附件4。
(三)拟推荐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工程项目申 报企业应通过“安徽省‘黄山杯’奖和省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将于 2024年4月1日10:00正式开放),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 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生成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
上传,完成网上提交程序。
拟推荐的水利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安徽省水利工程建 设综合管理平台奖项申报板块进行网上申报。工程所在地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确认,并将加盖公章
的申报资料扫描上传至系统。
拟推荐的交通工程不采用网上申报。
(四)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等 相关纸质材料按照工程类别,分别函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三、 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3 月31日前将“黄山杯”奖申报系统账号申请表(见附件6)报送
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 “黄山杯”奖创优项目库管理与结果运用,原则上从创优项目库
选取项目进行推荐。
(三)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 “黄山杯”奖创优项目过程监管,建立日常监督与巡查相结合的 工作机制,积极营造项目创优争优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各地“重
质量、抓质量”的意识。
(四)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 利主管部门要严格资料审核,对申报单位、参建单位、主要完成 人、业绩规模、业绩真实性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评审过程
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项目参评资格。
(五)网上提交、推荐及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 使用,且已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
或综合验收(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黄山杯”奖,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 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见附件1、附件2)按照工程类别,分别报工 程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主管部门。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
利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完整 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推荐指标数(见附件3)择优推荐,
推荐函模板见附件4。
(三)拟推荐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工程项目申 报企业应通过“安徽省‘黄山杯’奖和省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将于 2024年4月1日10:00正式开放),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 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生成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
上传,完成网上提交程序。
拟推荐的水利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安徽省水利工程建 设综合管理平台奖项申报板块进行网上申报。工程所在地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确认,并将加盖公章
的申报资料扫描上传至系统。
拟推荐的交通工程不采用网上申报。
(四)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等 相关纸质材料按照工程类别,分别函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三、 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3 月31日前将“黄山杯”奖申报系统账号申请表(见附件6)报送
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 “黄山杯”奖创优项目库管理与结果运用,原则上从创优项目库
选取项目进行推荐。
(三)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 “黄山杯”奖创优项目过程监管,建立日常监督与巡查相结合的 工作机制,积极营造项目创优争优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各地“重
质量、抓质量”的意识。
(四)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 利主管部门要严格资料审核,对申报单位、参建单位、主要完成 人、业绩规模、业绩真实性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评审过程
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项目参评资格。
(五)网上提交、推荐及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