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合高管〔2022〕39号)文件要求,现就《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合肥高新区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符合(合高管〔2022〕39号)文件扶持范围。
二、项目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操作。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
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财政局发布的2023年度相应政策申报通知,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具体填报、上传资料按通知要求操作。
2.请将相关所需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后,在申报截至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2楼1201室国资金融处(由金融机构汇总报送)。
受理单位:高新区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6日,4月26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鼓励信用融资担保。
政策第21-3条:鼓励信用融资担保。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对于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业务,按1%的年化担保费率对担保机构择优予以专项补贴,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单个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申报流程:担保机构自行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申报条件:在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担保费补贴申报表(附件1)、担保费补贴明细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9)、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企业为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保证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发放凭证、企业担保费缴费回单。
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二)“贷投批量联动”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第21-5条:贷投批量联动补贴。对通过“贷投批量联动”金融产品进行融资的企业,按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或不超过3次。
申报条件:通过“贷投批量联动”产品进行融资的区内企业。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贷投批量联动贷款贴息申报表(企业填写)(附件3)、承诺书(附件9)、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贷款结清证明、融资企业营业执照。
申报流程:线下先由合作银行根据申报要求,通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由合作银行统一汇总初审,并填报贷投批量联动产品贴息明细表(银行填写)(附件4)。合作银行将初审意见及企业申报相关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
合作银行初审完毕,企业即可按线上要求同步系统申报。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三)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补贴
政策第21-8条:鼓励在园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对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按申请融资企业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或不超过3次。按融资金额的0.5%额外给予签约的融资租赁公司一次性补贴。单个融资公司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申报条件:在园区注册(或与高新区签署合作协议),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对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服务。
申报流程:保理、融资租赁机构根据要求通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由保理、融资租赁机构统一汇总初审,保理、融资租赁机构初审意见及企业申报相关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保理、融资租赁机构初审完毕,企业即可按线上要求同步系统申报。
1.贴息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贴息申报表(企业填写)(附件5);
(3)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补贴明细表(机构填写)(附件6);
(4)承诺书(附件9);
(5)经机构确认盖章的融资合同、融资凭证;
(6)利息支付凭证;
(7)参与融资企业营业执照;
(8)其他需要的材料。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2.融资租赁机构补贴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融资租赁机构补贴申报表(附件7);
(3)承诺书(附件9);
(4)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租赁公司公章;
(5)其他需要的材料。
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四)鼓励信用融资担保
政策第21-3-2条: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为园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对区属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增信发生代偿的业务,按实际发生代偿损失的30%给予补贴,单个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申报条件:区属融资性担保机构当年经确认的为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增信代偿损失。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担保机构代偿补贴申报表(附件8);
(3)承诺书(附件9);
(4)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5)保证合同;
(6)反担保合同;
(7)借款合同;
(8)银行贷款发放凭证;
(9)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
(10)代偿发生凭证。
申报流程:区属担保机构根据通知准备申报材料,系统申报后,报纸质申报材料至区财政局审核。
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五、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合肥高新区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符合(合高管〔2022〕39号)文件扶持范围。
二、项目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操作。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
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财政局发布的2023年度相应政策申报通知,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具体填报、上传资料按通知要求操作。
2.请将相关所需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后,在申报截至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2楼1201室国资金融处(由金融机构汇总报送)。
受理单位:高新区财政局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6日,4月26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鼓励信用融资担保。
政策第21-3条:鼓励信用融资担保。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对于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业务,按1%的年化担保费率对担保机构择优予以专项补贴,专项用于激励管理团队,单个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申报流程:担保机构自行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申报条件:在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担保费补贴申报表(附件1)、担保费补贴明细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9)、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企业为区内科技型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保证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发放凭证、企业担保费缴费回单。
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二)“贷投批量联动”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第21-5条:贷投批量联动补贴。对通过“贷投批量联动”金融产品进行融资的企业,按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或不超过3次。
申报条件:通过“贷投批量联动”产品进行融资的区内企业。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贷投批量联动贷款贴息申报表(企业填写)(附件3)、承诺书(附件9)、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贷款结清证明、融资企业营业执照。
申报流程:线下先由合作银行根据申报要求,通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由合作银行统一汇总初审,并填报贷投批量联动产品贴息明细表(银行填写)(附件4)。合作银行将初审意见及企业申报相关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
合作银行初审完毕,企业即可按线上要求同步系统申报。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三)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补贴
政策第21-8条:鼓励在园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对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按申请融资企业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或不超过3次。按融资金额的0.5%额外给予签约的融资租赁公司一次性补贴。单个融资公司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申报条件:在园区注册(或与高新区签署合作协议),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对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服务。
申报流程:保理、融资租赁机构根据要求通知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由保理、融资租赁机构统一汇总初审,保理、融资租赁机构初审意见及企业申报相关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保理、融资租赁机构初审完毕,企业即可按线上要求同步系统申报。
1.贴息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贴息申报表(企业填写)(附件5);
(3)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补贴明细表(机构填写)(附件6);
(4)承诺书(附件9);
(5)经机构确认盖章的融资合同、融资凭证;
(6)利息支付凭证;
(7)参与融资企业营业执照;
(8)其他需要的材料。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2.融资租赁机构补贴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融资租赁机构补贴申报表(附件7);
(3)承诺书(附件9);
(4)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租赁公司公章;
(5)其他需要的材料。
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四)鼓励信用融资担保
政策第21-3-2条: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为园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对区属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增信发生代偿的业务,按实际发生代偿损失的30%给予补贴,单个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申报条件:区属融资性担保机构当年经确认的为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增信代偿损失。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担保机构代偿补贴申报表(附件8);
(3)承诺书(附件9);
(4)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5)保证合同;
(6)反担保合同;
(7)借款合同;
(8)银行贷款发放凭证;
(9)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
(10)代偿发生凭证。
申报流程:区属担保机构根据通知准备申报材料,系统申报后,报纸质申报材料至区财政局审核。
申报系统:合肥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五、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