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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宣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4/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增强技术创 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增强技术创 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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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根据《宣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省、市 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 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省、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四)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省、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六)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在生 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
质量等问题;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二、 申报程序
企业根据《宣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编制申报材料,向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宣城经开区经发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区管委会数字经贸局提交申请。各地经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 业研发投入、设备、人员、成果等真实性进行审查,出具推荐文件。
三、有关要求
各地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 一份)于4月25日前报送市经信局投资科。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择优确定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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