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管理办法》(六开管〔2024〕6号)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以下简称“管委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管理办法》(六开管〔2024〕6号)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以下简称“管委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管委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并在区内实现纳税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内容,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1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材料4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一办区522室)。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所有材料)一份。
(三)审核推荐:管委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组织提交材料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管委质量奖”是管委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管委要求,评选工作要围绕“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目标,坚持“简化程序、抓住关键”原则,精准筛选识别。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本地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项目推荐上来。
(二)加强培育。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管委质量奖评选申报工作,加强精准培育,引导更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切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三)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四)严格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管委质量奖评选、评审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可以向管委质量主管部门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由其按规定调查核实并处理。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30日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管委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并在区内实现纳税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内容,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1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材料4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一办区522室)。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所有材料)一份。
(三)审核推荐:管委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组织提交材料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管委质量奖”是管委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管委要求,评选工作要围绕“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目标,坚持“简化程序、抓住关键”原则,精准筛选识别。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本地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项目推荐上来。
(二)加强培育。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管委质量奖评选申报工作,加强精准培育,引导更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切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三)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四)严格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管委质量奖评选、评审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可以向管委质量主管部门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由其按规定调查核实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