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包河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支持重点
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新能源汽车主导产业,主要包含整车、零部件、智能网联、后市场等领域。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产业,主要包含新型显示、集成电路、软件及人工智能、城市安全等领域。
(三)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主导产业,主要包含先进光伏、新型储能、氢(氨)能等领域。
(四)生物医药主导产业,主要包含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
(五)高端装备及新材料主导产业,主要包含高端成套装备、传感器、机器人、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
(六)空天技术先导产业,主要包含空天信息、低空经济等领域。
(七)下一代人工智能先导产业,主要包含元宇宙、类脑多模态、多脑区协同、柔性脑机接口等领域。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统计及纳税关系均在包河区。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度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依据《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材料清单目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并汇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5月17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包河区科技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楼201),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备案流程
区科技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依据《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拟备案项目名单并公开公示,公示无异义,发布横向项目备案名单。
附件1
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细则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包河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原则
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一)高新技术: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社会发展:支持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主体
本项目支持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均在包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备案流程
(一)申报受理。区科技局定期开展项目申报备案工作,明确申报主体及条件,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二)评审办法。依据《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评价指标》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备案项目清单,提交区科技局审议。
(三)审定备案。区科技局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拟备案项目清单后公开公示,公示无异义,区科技局发布横向项目备案名单。
五、有关责任与说明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专家对出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撤销项目追回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包河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支持重点
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新能源汽车主导产业,主要包含整车、零部件、智能网联、后市场等领域。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产业,主要包含新型显示、集成电路、软件及人工智能、城市安全等领域。
(三)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主导产业,主要包含先进光伏、新型储能、氢(氨)能等领域。
(四)生物医药主导产业,主要包含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
(五)高端装备及新材料主导产业,主要包含高端成套装备、传感器、机器人、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
(六)空天技术先导产业,主要包含空天信息、低空经济等领域。
(七)下一代人工智能先导产业,主要包含元宇宙、类脑多模态、多脑区协同、柔性脑机接口等领域。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统计及纳税关系均在包河区。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度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2),依据《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材料清单目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并汇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5月17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包河区科技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楼201),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备案流程
区科技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依据《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拟备案项目名单并公开公示,公示无异义,发布横向项目备案名单。
附件1
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细则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包河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原则
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一)高新技术: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社会发展:支持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主体
本项目支持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均在包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备案流程
(一)申报受理。区科技局定期开展项目申报备案工作,明确申报主体及条件,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二)评审办法。依据《包河区科技横向项目备案评价指标》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备案项目清单,提交区科技局审议。
(三)审定备案。区科技局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拟备案项目清单后公开公示,公示无异义,区科技局发布横向项目备案名单。
五、有关责任与说明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专家对出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撤销项目追回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