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新迁入包河区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若干政策》第2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中“新迁入包河区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免申即享兑现工作,现对2023年新迁入包河区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科技局部分)》(包科字〔2024〕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若干政策》第2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中“新迁入包河区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免申即享兑现工作,现对2023年新迁入包河区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包河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征集范围
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兑现年度(即2023年)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和统计关系迁入我区,且未在合肥市其他县区享受高企申报奖补。
二、征集材料
①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
③税务关系证明;
④工商变更证明;
⑤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国家高企证书;
⑥合肥市内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未在原区域享受高企认定奖励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企业提供盖章扫描件)
⑦《若干政策》第2条经济大脑平台免申即享企业信息导入表(附件3)(该材料请企业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请在征集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5月21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1063051253@qq.com,邮件请以“xx公司新迁入包河区高企征集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包河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征集范围
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兑现年度(即2023年)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和统计关系迁入我区,且未在合肥市其他县区享受高企申报奖补。
二、征集材料
①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
③税务关系证明;
④工商变更证明;
⑤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国家高企证书;
⑥合肥市内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未在原区域享受高企认定奖励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企业提供盖章扫描件)
⑦《若干政策》第2条经济大脑平台免申即享企业信息导入表(附件3)(该材料请企业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请在征集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5月21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打包发送至1063051253@qq.com,邮件请以“xx公司新迁入包河区高企征集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