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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转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开展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5/9     浏览次数:    
现将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现将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合肥市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 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直接向市经信局相应归口业务处室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三)市级经信局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各县(市)区、开发区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5月13日上午12:00前报送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市经信局产业政策处,电子版发送至,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二)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24时,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需于2024年5月24日前报送推荐文件(网络同步推荐)。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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