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消费品工业领域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充实专家库人员,更好保障项目评审,按照《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合经信〔2020〕141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充实专家库人员,更好保障项目评审,按照《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合经信〔2020〕141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专家职责
根据合肥市经信局要求,参与合肥市消费品工业领域相关项目评估评审、现场核查、项目验收、决策建议等工作,参与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论证和评估、项目指导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二、专家分类
轻工业、纺织服装产业、智能家电(居)产业、食品产业(含盐业)、工艺美术等领域专家。已在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但所在专业领域未满3个的,可在此次征集中申报增加若干个专业领域。每位专家合计不超过3个专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评审项目的合法权益;
2.业务素质高,熟悉所从事业务领域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及其他有关规定;
3.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行业紧缺专家除外),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征集面向全国,不限于合肥市。在企业就职、挂职的暂不征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项目评审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家资格的。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可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院士优先选用。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下载填写《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参见附件1)、《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参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专家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均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著作、项目成果,表彰奖励证书等)邮寄或递交至市经信局消费品产业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大楼B座1420室)。《专家申请审批表》(PDF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专家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183834201@qq.com。
(三)市经信局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进行遴选,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四)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贸)局将该通知转告辖区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事业单位等,广泛动员有工作联系的专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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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家职责
根据合肥市经信局要求,参与合肥市消费品工业领域相关项目评估评审、现场核查、项目验收、决策建议等工作,参与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论证和评估、项目指导和决策咨询等工作。
二、专家分类
轻工业、纺织服装产业、智能家电(居)产业、食品产业(含盐业)、工艺美术等领域专家。已在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但所在专业领域未满3个的,可在此次征集中申报增加若干个专业领域。每位专家合计不超过3个专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评审项目的合法权益;
2.业务素质高,熟悉所从事业务领域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及其他有关规定;
3.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行业紧缺专家除外),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征集面向全国,不限于合肥市。在企业就职、挂职的暂不征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项目评审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家资格的。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可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院士优先选用。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下载填写《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参见附件1)、《合肥市经信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参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专家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均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著作、项目成果,表彰奖励证书等)邮寄或递交至市经信局消费品产业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大楼B座1420室)。《专家申请审批表》(PDF扫描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专家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183834201@qq.com。
(三)市经信局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进行遴选,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四)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贸)局将该通知转告辖区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事业单位等,广泛动员有工作联系的专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