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人才兴粮”战略,着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人才兴粮”战略,着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
二、申报范围
全省技术含量较高的粮油储藏、加工类企业和研发生产型事业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属职业院校。
三、申报程序
行业大师工作室创建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遴选。
(一)拟创建行业大师工作室的企事业单位向各市粮食和储备局逐级申报。省直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
(二)各市负责组织辖区内有资质的技术团队进行评审,严格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局推荐,每个市可申报不超过1个工作室。
(三)省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评委组,负责对各市申报的行业大师工作室进行审核把关。
(四)各地市人社局授予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可在当年直接申报行业大师工作室,省局不再组织专家评委组审核。
(五)行业大师工作室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定,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申报条件
根据《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行业大师工作室要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团队要有领军人才担任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师,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称号中的一项;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革新成果;
(5)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工作15年以上,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或技术革新上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创建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同时,能够为创建行业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和必要工作条件。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为:
(一)各市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遴选推荐组织实施情况及评审情况的报告。
(二)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类别,技能大师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五)工作室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已获得申报当年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仅提供上述(一)(二)中所列材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授予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文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力抓手,是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地粮食和储备局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支持引导。各地粮食和储备局要密切联系和服务企业,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支持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做好政策引导,积极协调服务,为行业高技能人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岗位需要,分批次建设多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各工种领域技能大师的团队作用。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等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大师和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耦合作用。
(三)规范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要求,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运行管理。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需定期报送工作成效和创新成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行业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注重总结分析。各地要认真总结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中产生的经验做法,认真挖掘人才培养和项目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对各地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五)已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如工作室负责人出现变更等情况,请及时向省局报送有关情况说明。
请于5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和储备局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同步报送。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
二、申报范围
全省技术含量较高的粮油储藏、加工类企业和研发生产型事业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属职业院校。
三、申报程序
行业大师工作室创建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遴选。
(一)拟创建行业大师工作室的企事业单位向各市粮食和储备局逐级申报。省直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
(二)各市负责组织辖区内有资质的技术团队进行评审,严格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局推荐,每个市可申报不超过1个工作室。
(三)省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评委组,负责对各市申报的行业大师工作室进行审核把关。
(四)各地市人社局授予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可在当年直接申报行业大师工作室,省局不再组织专家评委组审核。
(五)行业大师工作室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定,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申报条件
根据《安徽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行业大师工作室要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团队要有领军人才担任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师,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称号中的一项;
(3)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专家等,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取得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革新成果;
(5)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在本行业工作15年以上,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或技术革新上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创建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同时,能够为创建行业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和必要工作条件。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具体为:
(一)各市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遴选推荐组织实施情况及评审情况的报告。
(二)全省粮食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类别,技能大师简介及近年主要业绩贡献,申报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五)工作室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已获得申报当年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仅提供上述(一)(二)中所列材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授予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文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力抓手,是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各地粮食和储备局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作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支持引导。各地粮食和储备局要密切联系和服务企业,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支持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做好政策引导,积极协调服务,为行业高技能人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岗位需要,分批次建设多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各工种领域技能大师的团队作用。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等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大师和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耦合作用。
(三)规范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要求,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运行管理。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需定期报送工作成效和创新成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行业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注重总结分析。各地要认真总结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中产生的经验做法,认真挖掘人才培养和项目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对各地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五)已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如工作室负责人出现变更等情况,请及时向省局报送有关情况说明。
请于5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粮食和储备局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同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