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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5/17     浏览次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我市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有效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指导企业全面了解、科学选用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加快智能建造发展,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局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我市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有效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指导企业全面了解、科学选用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加快智能建造发展,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局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合肥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二、征集要求
(一)代表我市智能建造先进水平,代表智能建造领域前沿发展方向,能够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
(二)技术已投入使用,产品已投入生产,相关技术和产品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充分体现智能建造的特点与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适用先进等特点,实施效果和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三、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7日。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有关企业填写附件1,将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应积极动员属地企业、会员单位申报;
(二)汇总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6月7日前将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公布:我局将择期组织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评审,筛选出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形成推广目录。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住建厅、住建部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各单位应按附件3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1.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申报书

2.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3.材料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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