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鸠江区2024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指引作用,提升核心竞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以及《芜湖市鸠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区工作方(2022-2025
年)》等相关工作部署,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过程,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指引作用,提升核心竞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以及《芜湖市鸠江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区工作方(2022-2025 年)》等相关工作部署,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过程,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鸠江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类别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在鸠江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十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近三年新增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
2.申报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环境要求,实施方案的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导航路径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预期良好。
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的相关要求组建团队,提供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或已整改,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申报材料
根据企业实际提供不局限于以下资料:
1.《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材料(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
贯标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获奖情况)、有效专利清单;
3.申报书应按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其他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荣誉证书等)顺序装订。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科(知识产权科),电子版材料应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和项目申报书的word 格式版。
2.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当年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入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完成专利导航报告的编制,并按照专利导航开展应用。
3.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3 人,由相关技术领域专家、专利信息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组成。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及资信状况、专利导航评议报告质量、成果运用效果、经费支出情况等。评审专家在审阅材料、听取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汇报的基础上,对完成水平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审意见并填写验收报告(附件2)。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完成相关产品或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导航主报告及项目摘要报告;
(2)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环境、企业现状、
发展定位等方面内容,并确定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产品组合;
(3)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重点产品对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对手、侵权风险等多个维度的专利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可视化图表的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4)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产品开发基本策略、企业专利布局策略等;
(5)报告主要结论及建议;
(6)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利布局、
分项计划等;
(7)绩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导航的采用程度、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等;
(8)报告内容的字数在3万字以上。
2.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研发人员应全程参与专利导航项目,推进专利创造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
(二)经费补助
采取“后奖补”方式,验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鸠江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给予补助。
四、其他要求
1.2024 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经确定开展专利导航的企业要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立项。
鸠江区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类别
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在鸠江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十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近三年新增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
2.申报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环境要求,实施方案的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导航路径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预期良好。
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的相关要求组建团队,提供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或已整改,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三)申报材料
根据企业实际提供不局限于以下资料:
1.《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材料(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
贯标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获奖情况)、有效专利清单;
3.申报书应按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其他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荣誉证书等)顺序装订。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科(知识产权科),电子版材料应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和项目申报书的word 格式版。
2.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当年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入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完成专利导航报告的编制,并按照专利导航开展应用。
3.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专家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3 人,由相关技术领域专家、专利信息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组成。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及资信状况、专利导航评议报告质量、成果运用效果、经费支出情况等。评审专家在审阅材料、听取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汇报的基础上,对完成水平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评审意见并填写验收报告(附件2)。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完成相关产品或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导航主报告及项目摘要报告;
(2)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环境、企业现状、
发展定位等方面内容,并确定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产品组合;
(3)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重点产品对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对手、侵权风险等多个维度的专利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可视化图表的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4)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产品开发基本策略、企业专利布局策略等;
(5)报告主要结论及建议;
(6)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专利布局、
分项计划等;
(7)绩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导航的采用程度、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等;
(8)报告内容的字数在3万字以上。
2.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研发人员应全程参与专利导航项目,推进专利创造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
(二)经费补助
采取“后奖补”方式,验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鸠江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给予补助。
四、其他要求
1.2024 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经确定开展专利导航的企业要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立项。
2.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申报主体,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