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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申报奖励补贴政策及认定条件汇编整理,在这里整理了四川省市州区县专精特新相关奖补政策,当然,事无巨细,并未搜集到所有地区的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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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重点支持培优企业对标国家标准,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链“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省级相关专项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支持。
(政策来源: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
(一)成都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或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
(政策来源: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政策)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2、青羊区
对首次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省瞪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
3、武侯区
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建筑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4、成华区
对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一次性补贴。给予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万元一次性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5、新都区
对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的油服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来源:新都区支持油服产业建圈强链八条)
6、成都市双流区
对新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和3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7、郫都区
对新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四川省“专精特新” 称号的中小企业 ,按国家、省、市对称号奖励资金最高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对获评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郫都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8、简阳市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简阳市支持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 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政策来源:泸州市支持六大工业产业提质倍增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措施)
1、泸州高新区
支持培育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20万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其他国家级、省级项目认定,对创建成功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政策来源:泸州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
对获得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三)自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政策来源: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1、富顺县
鼓励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认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富顺县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科技和工业发展奖补扶持办法)
2、自贡市沿滩区
对首次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户2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自贡市沿滩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四)雅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对专精特新企业能力提升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政策来源:雅安市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若干激励措施)
1、荥经县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荥经县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
2、汉源县
对获得“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汉源县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五)广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按省级支持金额的50%、最高50万元给予配套奖励。
(政策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邻水县
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邻水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2、华蓥市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政策来源:华蓥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六)南充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南充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1、阆中市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行业“小巨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制造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行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阆中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
2、南部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资金兑现的基础上,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入选省制造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企业、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资金兑现的基础上,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政策来源:南部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3、南充市顺庆区
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南充市顺庆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4、蓬安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政策来源:蓬安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5、西充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中小企业,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政策来源:西充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七)内江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1、威远县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威远县制造强县十条措施)
2、资中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高成长型、“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高成长型、“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资中县落实工业倍增计划财政支持政策)
3、隆昌市
对成功申报省级专精特新、“贡嘎培优”、新经济示范-5-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
(政策来源:隆昌市工业企业做强做大优惠扶持办法)
(八)绵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绵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加快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
1、安州区
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 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绵阳市安州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新认定的“独角兽”“雏鹰”“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来源: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3、三台县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计划,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三台县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四条硬措施)
4、平武县
对新通过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平武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奖励扶持办法)
5、北川羌族自治县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当年同时认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
(政策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
6、江油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江油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九)攀枝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政策来源: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十)德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高于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广汉市
对当年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广汉市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
2、绵竹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新经济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绵竹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十一)广元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1、旺苍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与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旺苍县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十二)遂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四川省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1、遂宁高新区
对新获评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2、安居区
对新列入四川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3、大英县
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政策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十三)乐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新获批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通过三年认定后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科技服务业统计规上企业,以及新获批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强企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
1、乐山市高新区
对新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每户、10 万元每户奖补。
(政策来源:乐山市高新区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十四)资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资阳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
1、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安岳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安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十五)宜宾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补助。
(政策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
1、珙县
民营企业申报成功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珙县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措施(试行))
2、筠连县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筠连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十六)达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达州高新区
对通过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成长型”“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工),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奖励、市级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达州高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开江县
鼓励并引导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对通过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开江县招商引资项目扶持奖励办法)
3、达川区
支持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申报奖励5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渠县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 万元,复核通过奖励 5 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3 万元,复核通过奖励1.5 万元。
(政策来源:渠县支持“一首两重”产业发展 激励办法(试行))
(十七)巴中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备案的省级以上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性补助
(政策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恩阳区
对新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瞪羚企业、技术先进服务型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
(政策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2、巴州区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功申报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来源:巴州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发展提升工业经济水平的实施意见)
(十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为搜集到相关奖补政策。
(十九)甘孜藏族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 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 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来源: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二十)凉山彝族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小巨人”、高成长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凉山州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
二、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一)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
(一)在四川省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已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重点培育“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以及特色优势产业等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要领域中的中小企业。优先培育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中小企业。
(二)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或贫困地区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四)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认定基本标准
(一)专业化指标。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个领域或环节,主导产品(服务)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新材料或重要配套产品(服务)。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数或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员工数应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5%以上,其他地区企业应在20%以上。
(二)精细化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三)特色化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企业拥有“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自主品牌。
(四)新颖化指标。企业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或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或授权植物新品种权3件及以上;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四川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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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培优企业对标国家标准,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产业链“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省级相关专项一次性给予400万元、2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奖补支持。
(政策来源: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
(一)成都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或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
(政策来源: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政策)
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2、青羊区
对首次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省瞪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
3、武侯区
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建筑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4、成华区
对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一次性补贴。给予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万元一次性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5、新都区
对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的油服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来源:新都区支持油服产业建圈强链八条)
6、成都市双流区
对新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和3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7、郫都区
对新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四川省“专精特新” 称号的中小企业 ,按国家、省、市对称号奖励资金最高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对获评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郫都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8、简阳市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简阳市支持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 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政策来源:泸州市支持六大工业产业提质倍增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措施)
1、泸州高新区
支持培育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20万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其他国家级、省级项目认定,对创建成功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政策来源:泸州高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
对获得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三)自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政策来源: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1、富顺县
鼓励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认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富顺县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科技和工业发展奖补扶持办法)
2、自贡市沿滩区
对首次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户2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自贡市沿滩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四)雅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对专精特新企业能力提升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政策来源:雅安市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若干激励措施)
1、荥经县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荥经县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
2、汉源县
对获得“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汉源县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五)广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按省级支持金额的50%、最高50万元给予配套奖励。
(政策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邻水县
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邻水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2、华蓥市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政策来源:华蓥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六)南充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南充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
1、阆中市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行业“小巨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制造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行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阆中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
2、南部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资金兑现的基础上,再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入选省制造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企业、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工业企业,在省、市奖励资金兑现的基础上,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政策来源:南部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3、南充市顺庆区
对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南充市顺庆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4、蓬安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政策来源:蓬安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5、西充县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中小企业,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政策来源:西充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七)内江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1、威远县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威远县制造强县十条措施)
2、资中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高成长型、“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奖励;省级“专精特新”、高成长型、“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资中县落实工业倍增计划财政支持政策)
3、隆昌市
对成功申报省级专精特新、“贡嘎培优”、新经济示范-5-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
(政策来源:隆昌市工业企业做强做大优惠扶持办法)
(八)绵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绵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加快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
1、安州区
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 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绵阳市安州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新认定的“独角兽”“雏鹰”“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来源: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3、三台县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计划,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三台县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四条硬措施)
4、平武县
对新通过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平武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奖励扶持办法)
5、北川羌族自治县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当年同时认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
(政策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
6、江油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江油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九)攀枝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对首次认定为“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政策来源:攀枝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十)德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高于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广汉市
对当年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广汉市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
2、绵竹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新经济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绵竹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十一)广元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广元市加快“百企千亿”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1、旺苍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与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旺苍县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十二)遂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四川省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1、遂宁高新区
对新获评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2、安居区
对新列入四川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的工业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3、大英县
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政策来源: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十三)乐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新获批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通过三年认定后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科技服务业统计规上企业,以及新获批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强企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
1、乐山市高新区
对新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每户、10 万元每户奖补。
(政策来源:乐山市高新区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十四)资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来源:资阳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
1、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安岳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安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十五)宜宾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补助。
(政策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
1、珙县
民营企业申报成功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来源:珙县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措施(试行))
2、筠连县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行业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筠连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十六)达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达州高新区
对通过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成长型”“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工),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奖励、市级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达州高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开江县
鼓励并引导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对通过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开江县招商引资项目扶持奖励办法)
3、达川区
支持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申报奖励50万元、10万元
(政策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渠县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 万元,复核通过奖励 5 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3 万元,复核通过奖励1.5 万元。
(政策来源:渠县支持“一首两重”产业发展 激励办法(试行))
(十七)巴中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备案的省级以上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性补助
(政策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恩阳区
对新备案的省级及以上瞪羚企业、技术先进服务型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
(政策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2、巴州区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功申报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政策来源:巴州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发展提升工业经济水平的实施意见)
(十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为搜集到相关奖补政策。
(十九)甘孜藏族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 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 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来源: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二十)凉山彝族自治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小巨人”、高成长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凉山州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
二、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一)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
(一)在四川省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已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重点培育“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以及特色优势产业等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要领域中的中小企业。优先培育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中小企业。
(二)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或贫困地区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四)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认定基本标准
(一)专业化指标。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个领域或环节,主导产品(服务)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新材料或重要配套产品(服务)。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数或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员工数应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5%以上,其他地区企业应在20%以上。
(二)精细化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三)特色化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企业拥有“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自主品牌。
(四)新颖化指标。企业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或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或授权植物新品种权3件及以上;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四川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条件
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