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实施方案和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实施方案》《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实施方案》《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
为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提升供应链资源配置能力,赋能全市十大特色产业尤其是八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精神,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需市级配套奖补的实施以下政策举措。
一、大力发展冷链物流
对新获批的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级冷链集配中心,分档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二、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对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供应链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供应链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在创新层挂牌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挂牌企业实现进层或转板上市的,涉及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奖励差额部分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对首次成功发行债券融资且募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民营供应链企业,市财政按其发行规模的1%,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提升物流枢纽园区发展水平
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分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资规局等)
四、支持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
对集聚上下游各类会员100家(个)以上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项目,并获批为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十大特色产业17条产业链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等)
五、培育壮大供应链服务企业
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四星级以上冷链物流企业,分档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需要作年度修订,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阜阳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
为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提升供应链资源配置能力,赋能全市十大特色产业尤其是八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精神,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需市级配套奖补的实施以下政策举措。
一、大力发展冷链物流
对新获批的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级冷链集配中心,分档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二、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对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供应链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供应链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在创新层挂牌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挂牌企业实现进层或转板上市的,涉及进档升级的给予两档之间的奖励差额部分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对首次成功发行债券融资且募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民营供应链企业,市财政按其发行规模的1%,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提升物流枢纽园区发展水平
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分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资规局等)
四、支持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
对集聚上下游各类会员100家(个)以上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项目,并获批为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十大特色产业17条产业链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等)
五、培育壮大供应链服务企业
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四星级以上冷链物流企业,分档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
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需要作年度修订,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