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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5/31     浏览次数:    
按照《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评审范围
全省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2024年拟评审150家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
二、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经招标采购确定,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为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评审单位为:安徽泽一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和瑞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博鸣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按申请时间顺序进行受理,达到拟评审数量后不再受理。
四、受理方式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需通过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企业申请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自评材料(见附件),同时提交纸质自评材料2份至评审组织单位。企业自评达标申请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等级需经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局签署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标准化工作程序和标准,确保标准化工作质量,真正把各细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评审认定出来,打造各行业安全管理的标杆企业。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派员参加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现场评审,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规范受理审查。评审组织单位对企业网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组织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验的省库专家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企业选择的考评打分标准是否与所处细分行业类别相符、自评报告是否完整合理等。对初步审查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企业,及时予以补正。对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审查,直接终止申报系统流程。对审查符合要求的,提请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业务处室确认后,根据申请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合理安排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三)强化现场评审。评审单位接受评审任务后,开展现场评审前,要及时告知企业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被评审企业规模、所处行业、专业、工艺特点等要求,组织配备不少于5人的现场评审工作组,指定一名高级工程师担任评审工作组组长,严格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申请企业对应行业细分类别,选择适当的标准化评分标准,客观、公正、严格现场考核评审打分。
(四)加强复核抽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申请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进行抽查核验,重点对现场评审人员构成、评审过程控制、评审结论与现场符合性,以及资料初步审查把关情况等,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效核查。严查超范围申请、评审程序违规、现场评审结论失实、虚假报告、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对发现评审结论严重失实、出具虚假报告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严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遵循公正公开、信息共享、高效便民原则,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定级单位在标准化评定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及时告知省应急管理厅,按程序撤销其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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