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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天长市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6/5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天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挖掘培养农村电商创业领头羊,促进我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推进天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挖掘培养农村电商创业领头羊,促进我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天长市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评选方式:个人自愿申报,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评选。
二、申报时间:2024年6月7日前。
三、申报材料:申请人根据《天长市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方案》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评选安排:申报时间结束后,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方案要求对所申报材料进行统一评选,最终择优推选10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并按要求公示。
五、表彰:获评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安排颁奖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963028634@qq.com邮箱。
天长市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方案
为加快推进天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电商创业者热情,根据《天长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将开展天长市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在本市从事农村电商、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等优秀电商经营主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单位
天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二)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近两年以来,带动农村产品网销超50万元以上电商经营主体。
(四)从事农村电商相关行业三年以上,在电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联农带农共富、促进集体经济增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代表。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获得县级以上有关电商荣誉称号的;所网销产品获评安徽省“好网货”品牌的;以农村电商为主要内容的案例在市级以上有关新闻媒体报道的。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主体填写《天长市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申报表》,提供电子版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和彩色工作照3-4张,要求为JGP格式且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
(二)审核推介。评选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最终推荐名单,经有关程序确定后向社会推介。
五、有关要求
(一)按时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6月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二)精心遴选。要提高认识,从发展农村电商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大局着眼,从乡村电商人才振兴入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切实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创业创新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电商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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