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疑难解答
专利是我国知识产权类型的一种,对公司和个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持有人可以利用专利的专利权,进行出售、转让、授权以及质押等方式,为自己间接带来利益。而公司也可以使用该项专利,投入到产品的生产中去,让自己的核心研发技术获得法律上的保护,直接得到专利带来的好处。除此外,在申请过程中,专利还有一项优先权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一定的好处。那么如何申请专利优先权呢?下面卧涛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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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第1次专利申请(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如果首次申请是向国际间组织,例如欧洲专利局、PCT国际局提出的专利申请,还应当写明受理其申请的国际间组织名称。书面声明中未写明首次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及其受理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本条规定,优先权要求必须在申请的同时提出。提出专利申请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的,其后果是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第2个手续是应当在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含附图)、权利要求书以及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经该外国受理机关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由于申请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申请人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的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申请文件,其结果也是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按规定申请人也应当提交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但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存有在先申请文件,所以其副本可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作,直接放人在后申请的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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