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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疑难解答

新分享!安徽省各地市发明专利申请办理条件及授权时间须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9/24     浏览次数:    

对于安徽省发明专利申请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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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效果。”

补充: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实行的初步审查制,也就是,初审合格即授权发专利证书,没有经过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程序,所说的实质审查程序,是指审查员会检索全球与申请专利相关的专利文献,来评价申请专利是否具备授权条件的一个审查程序,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由于没有经过这个程序,因此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说,其缺乏一定的稳定性。
2、获得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证书后,专利权人如果要起诉他人,法院或知识产权局会要求专利权人补办一个“专利权评价报告”,这个“专利权评价报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相当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程序,其会对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以及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整体的分析和评价。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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