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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申报奖补标准、条件及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12/27     浏览次数:    

合肥市蜀山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原则上“谁种粮谁得奖补”,奖补种植的粮食作物仅限于当年种植的水稻、小麦。每亩1次性奖补50元、100元。关于合肥市蜀山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申报条件、流程及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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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申报奖补标准:
当年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下、100亩以上(含本数),平均产量不低于350公斤/亩,每亩分别1次性奖补100元、200元;小麦种植面积1000亩以下、1000亩以上(含本数),平均产量不低于300公斤/亩,每亩分别1次性奖补50元、100元。
合肥市蜀山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申报条件:
1.在蜀山区实际管辖区域内进行粮食(水稻、小麦)生产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当年在蜀山区辖区内承包或流转耕地从事水稻或小麦生产者,包括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流转土地租金按时支付;生产出的粮食质量安全,未发生抽检不合格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合肥市蜀山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政策申报流程:
水稻种植奖补于当年6月底前、小麦种植奖补于次年2月底前由申报单位、个人向生产所在地村(社区)申报,村(社区)统一审核、初验、公示后,分别于当年7月底前、次年3月底前汇总报至镇(开发区)农业部门。镇(开发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应及时组织整体验收,分别于当年8月底前、次年4月底前完成面积验收、公示等相关工作,并行文上报区农林水务局申请复验。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实施情况进行抽验,每村(社区)抽验“种植大户”数不少于50%,抽验“种植小户”数不少于10%,抽验结果在蜀山区政府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批准,通过单位对公账户或农户“一折(卡)通”账户兑现奖补资金。村(社区)、镇(开发区)、区三级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农作物种类、种植地点、种植面积、亩均产量、申报金额、核定金额,公示期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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