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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定是针对软件企业的一项实施政策,但是很多企业在申请安徽省双软时遇到了很多问题,特别对提交的繁琐的资料方面一点不了解,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1、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1) 国产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企业申请评估,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1所示。
表1 国产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注: 进口软件中在我国境内进行本地化开发、生产的产品,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部分,由著作权人和原开发单位提供在我国境内开发的证明材料,视同国产软件。
2) 进口软件产品应由负责进口的企业申请评估,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2所示。
表2 进口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2、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三)软件产品延续评估要求
1、软件产品评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软件产品延续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与初次评估相同。
如果软件产品升级、版本号改变,则应重新申报软件产品评估,原软件产品证书废止。
2、需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应在《软件产品证书》到期日前一月的1-20号内提交延续评估申请材料,并交纳延续评估费用。
3、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如下表,其中:国产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4;进口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3、5、6。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4、通过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换发《软件产品证书》,申请企业、证书编号等保持不变,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未申请延续评估或未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自动失效。
申请材料
1、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2、提交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以下顺序装订。
1) 《软件企业评估申请书》(附件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5) 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复印件;
6) 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至少提交一个);对于新评估的企业还未获得《软件产品证书》的,提供已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说明(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软件产品评估申报材料;
7) 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仅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提供);
8) 《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附件2);
9) 上年度经社保部门签章的1~12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企业网上账户缴纳记录打印版、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10) 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4)、《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附件5);
11) 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2)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附件6)(填报上年度数据);
13) 上年度签订的三份金额*大的合同复印件(不足三份,全部提交)和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14)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5) 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证书或CMM/CMMI评估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说明;
安徽省软件产品申请材料
1、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1) 国产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企业申请评估,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1所示。
表1 国产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注: 进口软件中在我国境内进行本地化开发、生产的产品,其在我国境内开发的部分,由著作权人和原开发单位提供在我国境内开发的证明材料,视同国产软件。
2) 进口软件产品应由负责进口的企业申请评估,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2所示。
表2 进口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2、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三)软件产品延续评估要求
1、软件产品评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软件产品延续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与初次评估相同。
如果软件产品升级、版本号改变,则应重新申报软件产品评估,原软件产品证书废止。
2、需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应在《软件产品证书》到期日前一月的1-20号内提交延续评估申请材料,并交纳延续评估费用。
3、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如下表,其中:国产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4;进口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3、5、6。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4、通过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换发《软件产品证书》,申请企业、证书编号等保持不变,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未申请延续评估或未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自动失效。
安徽省双软认定流程
1. 企业自愿申请:登陆省软协网站下载《软件产品评估申请书》及附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将纸质材料送至省软件行业协会,并交纳评估费用。
2. 预审:省软协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申报材料,进行反馈,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
3. 评估:省软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
4. 公布:每月23日前通过软件产品评估的名单在省软协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省软协网站和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网站上同时发布评估结果。
5. 发证:通过评估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软件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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