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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安徽省企业注意:2018年关于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要求材料通知公示内容如下,依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8年第27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要求材料
1. 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评价材料等相关要求,详见《办法》第六条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2.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并请于7月27日之前,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合肥海关。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指南
做好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工作。根据《办法》对非评价年度的要求,今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须通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云”服务平台,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其附表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即《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所在市企业按时做好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工作。
三、2018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时间及流程
2018年第27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2017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的报送和审核工作,均采用网上流程进行。各级用户须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主页(“企业云”服务平台,登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适时开通)填报、审核和提交有关数据。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于7月27日前,同步完成市级数据审核和提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