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疑难解答
合肥市的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成功后有哪些补助政策?今天本文带来这些疑问的解答,有想申报这个项目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细节详情。
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时间
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2月8日前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并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
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补助政策
1、对经评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1次性奖补,合计*高500万元。其中,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1次性奖补。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高300万元。
2、对从事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规定落实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政策。
3、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积*开展专利权质押、软件著作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政策性担保业务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过1.2%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年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高10万元。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对“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的融资服务,推动工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运用“三首”产品开展技术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三首”产品研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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