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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合肥市科技小巨人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5/17     浏览次数: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其特点是创新活力足、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

  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采取市、县(市)区、开发区联动方式。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备案、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申报时间:常年申请,定期受理。

  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1条 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对象是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

  第2条 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条件:

  (一)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

  (二)企业发展潜力大,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三)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含)之间,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4亿元至10亿元之间,比例不低于3%。

  (四)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有发明专利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者近三年每年至少申请发明专利(通过实审)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其他按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3项。

  (五)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创新管理团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持等管理体系,企业文化、激励机制等软实力建设成效明显。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上市企业(不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柜台市场挂牌的企业)因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和较大的企业规模,原则上不再予以备案。

  以上信息由安徽卧涛初步整理,若需了解更多合肥科技小巨人申报详情欢迎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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