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疑难解答
合肥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合肥市工业发展政策范围内的项目申报,该政策包含多个项目可申报,也是为了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快捷能和公正廉明原则。因为近期2018年合肥市企业技术改造的申报公示名单已经出来,有企业咨询安徽卧涛关于该项目的相关申报细节,下面针对技术改造项目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对在失信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本操作规程所列各条款支持。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与窗口申报相结合,按“网上(窗口)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借转补”及事后奖补项目(招投标项目除外)属地申报。具体如下:
一是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须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并根据网上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二是窗口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其中,招投标项目和金融创新产品的纸质材料一份直接由企业报送至市经信委,其他政策报送两份纸质材料至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县(市)区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将具体审核结果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受理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转交各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由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合肥日报》和《合肥晚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经信委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将政策资金拨付市经信委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时间
5月底,启动项目申报相关工作。6月、9月、11月,分别安排1次政策申报。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1.关于合肥市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申报条件: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项目按相应类别补助:①普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的奖补;②智能语音、智能制造、新型平板显示等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12%给予奖补;③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机器换人”项目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的奖补;④整生产线、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和20%的奖补。
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补助期2年。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③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④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表4)
2.企业技术创新奖励。
(1)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工业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③对上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工业企业。④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标准类的需提供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
(2)星级班组及再制造标准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国家“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企业(同一企业只奖励一个);当年制定盾构机、叉车和挖掘机等再制造相关的排名前三推荐性行业标准、排名第1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标准类的需提供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
(3)再制造企业产品检测奖励。
申报条件:①生产盾构机、挖掘机和叉车等工程机械的再制造企业;②产品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信任委员会信任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再制造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再制造企业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④第三方检测机构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信任委员会信任的资质文件;⑤第三方检测报告;⑥再制造企业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方签订的检测合同、发票的抵扣联、付款凭证。
3.工业设计奖励。
(1)工业设计相关称号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创新型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公司”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创新型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公司”称号的文件证明材料。
(2)工业设计金奖。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红点至尊奖、IF设计奖金奖、G-Mark奖TOP100、IDEA奖金奖、红星奖金奖、中国优良工业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工业设计公司。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获奖者身份证;③国家级或国际工业设计金奖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3)提供设计服务的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为30户以上本市工业企业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工业设计公司;②参与设计的产品当年为本市工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300万以上。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设计服务合同和转账凭证、专业设计公司参与设计的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4.工业龙头企业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
申报条件:①科技成果转化和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由工业龙头企业建设的;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需列入年度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③服务平台建设符合合肥市有关平台建设指南和建设规范;④年服务企业数达200户以上;⑤公共技术物理平台建设投资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1次性奖补;⑥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按其信息化投资额度的50%给予不*过200万元的1次性奖补;⑦实现与合肥市核心枢纽平台互联互通或与市核心枢纽平台运营管理单位签定互联互通责任书。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运营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的文件;④已建成的服务平台需提供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和建设项目验收报告;⑤在建服务平台需提供与市核心枢纽平台运营管理单位签定互联互通责任书;⑥其他有关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5.对标诊断奖励。
申报条件: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为当年列入对标诊断的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或为企业品牌建设进行评价并制定品牌发展路径方案。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政府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④市经信委下达的合肥市对标诊断试点企业名单;⑤与企业签订的对标诊断协议;⑥经企业盖章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⑦对标诊断活动总结报告;⑧对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的评价分级材料。
6. 首台(套)装备奖励。
申报条件:上年(未享受政策的)或当年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并获得省首台(套)资金奖励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省级及以上认定有关文件。
7.智能家电技术奖励。
申报条件:上年度在我市生产并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GB/T28219-2011》(以*新标准为准)评价认证的智能家电产品,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颁发的评价认证文件或证书;④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的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及生产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服务型制造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标准类的需提供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
9. 国家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2);②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项目获得国家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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