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疑难解答
经统计,数据截止2018年9月1日,安徽省共有188家企业取得了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自2014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及合肥等市政府部门均出台政策,奖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部分城市,如亳州市将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获证企业予以重奖。
安徽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设立、运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负责人重视信息化建设,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信息化工作;
(三)企业对本企业信息化有总体规划和阶段目标,规划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强;
(四)企业具有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拓展所需资金保障;
(五)企业运行稳定,经济效益良好,信息化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企业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核心,实施成效显著,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申报示范企业应在如下多个领域实现信息化的集成应用或在某些领域信息化实现深度应用:
(一)在工业产品研发设计中全部采用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信息技术;
(二)生产过程控制基本实现了自动化、信息化;
(三)在企业管理中采用了OA、ERP、PDM、SCM、CRM等信息系统,在货运管理、车辆调度、仓库管理、库存管理、车辆和货物跟踪、财务结算等方面均采用了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技术,应用效果良好;
(四)在市场营销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过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企业建有互动型门户网站,在产品销售方面电子商务所占比例*过50%;
(五)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人员配置、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得到充分运用,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业务流程,改善了服务质量;
(六)在利用信息技术培育新型业态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七)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采用信息技术促进节能减排效果良好。
安徽省申报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提交材料清单
(1)申报企业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上报文件;
(2)示范企业申报书;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或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附件一)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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