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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铜陵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申报时间是到8月20日截止材料提交,有需要咨询的大家可以关注下这块认定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想要咨询申报的大家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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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申报时间
1.本年度认定(备案)及复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申请复审的孵化载体进入“复审”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市科技局创新办负责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各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包括首次申请或复审),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原件一式两份)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办。
3.新申请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新申请备案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参加复审的孵化载体为2018年(不含)前评审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及复审条件均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执行。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铜陵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材料、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申报材料级流程
1.申报机构向所在地市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市级科技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并书面推荐到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负责对推荐的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省科技厅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省科技厅对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格每三年进行复审,复审工作按上述认定备案条件和程序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
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国家、省政策和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省科技厅依据相关要求对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规范统计,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向所在地市级科技部门报告,经市级科技部门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厅报备;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厅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各级地方政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应在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省科技厅对运行快捷、发展良好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各地区应结合区域优势和现实需求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主体建设专业孵化器,促进创新创业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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