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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2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申报材料准备)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7/21     浏览次数:    

 

安徽省第2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提  纲) 

 

    一、平台现状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以及目前的基本情况、服务功能、服务产品、服务业绩、服务企业所在区域的行业状况,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平台管理运营情况、可持续发展等);

 

(二)服务能力情况(近年来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规模、方式、收费等);政策免费咨询:198 5510 8681

 

(三)典型服务案例(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的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及服务对象成效确认函)。

 

二、计划实施工作情况

 

围绕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计划实施开展的工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赋能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一)计划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提供服务功能、服务产品、服务内容、规模、措施等)

 

(二)计划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的点对点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服务功能、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措施等)

 

(三)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年度(实施期满1年、实施期满2年)预期目标和取得成效。

 

(四)集聚创新资源,点对点服务重点“小巨人”企业,以及服务本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预期目标及成效。

 

佐证材料清单:

 

    1. 平台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20年度审计报告(需包含服务收支情况);

    3. 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4. 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5. 社保缴费证明、软件系统备案、资质等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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