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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科学中心引才奖补申报时间有限!该项目是为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科学中心)建设,充分调动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才聚才积*性,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根据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和“科学中心人才10条”,今年继续对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行奖补,现就申报奖补项目条件、时间、奖补政策及流程指南如下: 项目咨询:18755196600合作愉快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科学中心“2+8+N+3”建设体系中项目承建单位,引进有关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均可申报。具体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大附属第1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电科38所、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市所属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上述单位引进人才,可在科学中心引才奖补或全省引才资助、引才奖补项目中择一申报,但不可同时申报。(全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奖补申报工作通知另行印发)
(二)申报条件
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省外首次引进;②与人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人才到岗工作且在1个管理期内;③每年支付给人才工资性薪酬*过50万元(含),引进人才在皖年纳税10万元(含)以上;④工资性薪酬不包括单位福利、股权分红、人才兼职或其他奖励性收入。
申报单位要对引进人才在师德师风、学术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密约定、兼职取酬、获取科研经费、竞业禁止等方面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排查,如未进行评估或排查,存在风险或安全隐患,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奖补政策
对经审核评审并认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省市两级财政按用人单位实付人才薪酬的50%奖补用人单位用于引才工作;奖补次数根据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年限确定,每人*多不*过5次,每人每年*高不*过100万元。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申报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报告;②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③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附件2。如引进多人,则需提供每个人的情况登记表);④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如签订的是工作协议,协议上须注明引进人才在皖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皖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年工资性薪酬等信息);⑤引进人才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⑥工资流水或年工资性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⑦合法年完税证明。因实际工作未满一年,没有年完税证明,可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在人才缴完一年税后,补充提供年完税证明。
用人单位需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刻录光盘,一式2套,于3月3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合肥市所属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进人才由合肥市委组织部审核,签署主要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
已获2017年度引才奖补但因引进人才实际工作未满一年未提交年完税证明的单位,在申报2018年度引才奖补时需同时补充提供上一年度引进人才完税证明。 项目咨询:18755196600合作愉快
引进人才在1个管理期内,如调整工作单位,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告。
相关表格可通过“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省级政策”栏目下载(网址: http://www.ahrcfw.gov.cn/),但须在保密电脑或有安全保护设置的电脑等设备上填写、制作、汇总、传输、存储和申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对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引进人才进行奖补,是贯彻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科学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填报材料并负责审核把关,确认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清晰。要增强保密意识,不向外泄露引进人才特别是海外引进人才的信息,通过有安全保密设置的电脑填写、传输、存储表格及有关信息。要杜绝弄虚作假、重复申报行为,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此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不得再申报参评省内其他人才项目。要大力宣传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和科学中心人才政策,继续加大力度,为科学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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