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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杯申报条件和奖励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6/7     浏览次数:    

2021年安徽省黄山杯申报条件有哪些?奖励会有多少?今年什么时候开展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指导关于安徽省黄山杯评选办法,“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工程。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免费咨询专人指导将为你在线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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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杯”奖的评选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黄山杯”奖申报名额分配根据当地建筑业产值规模合理确定。

 

安徽省黄山杯申报条件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地、节能、环保的规定,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过程质量控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三)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为市级优良工程或交通、水利行业省级优良工程;

(四)申报工程应为近三年内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下列建设工程不得申报“黄山杯”奖:

(一)不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的;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

(三)已经参加过“黄山杯”奖评选未获奖的;

(四)申报工程虽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但单体工程仍有甩项,工程未全部完工的;

(五)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

(七)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安徽省黄山杯申报奖励

“黄山杯”奖评选结果纳入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范畴。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黄山杯”奖获奖项目中按自愿申报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参评“鲁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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