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疑难解答
2018年合肥市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以及支持企业项目建设申报时间之2019年1月17日
一、请有意申报3类事项的企业,后续通知及相关附件将在群内发布。
二、申报领域: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和企业项目3类事项的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领域及产品原则上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3类事项的申报领域原则上不包含6个省级基地产业领域(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创意文化)及高新区市级基地产业领域(光伏),即享受过以上几个基地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次3类事项。
三、时间节点:3类事项申报摸底情况一览表和项目情况介绍请于1月17日前报送电子版(工程或专项报附件1和3,企业项目报附件2和3)。3类事项的正式申报材料于1月22日报送电子版,1月24日报送纸质版一份(工程报附件4和5,专项报附件4和6,企业项目报附件7和8)。
四、重大工程、重大专项2类事项的备案要求由“2018年12月20日前在发改部门备案”调整为“已备案”。备注:3类事项申报相关费用的票据必须在备案时间以后。
五、重大工程和专项申报建设方案中增加了“八、项目承担单位真实性申明”,请早期申报企业注意添加。
六、其它有关要求不变。更多问题咨询18755196600;其他要求材料联系微信18755196600;合作愉快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