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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奖励补助需要哪些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1/8     浏览次数:    

2019年铜陵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资金补助内容如下:

  对新认定的,或在相应层级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良等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给予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次性奖励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次性奖励5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次性奖励50万元。

  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良等次的,1次性奖励50万元。

  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调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奖励。每年按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和全年四个报告期,对全市省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产值占比(企业产值占全市省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和增长贡献率(企业产值同比增量占全市省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比重)分别进行排名。对单项排名前十的企业,分别按照产值占比、增长贡献率,给予每个百分点0.5万元的奖励。产值占比排名前十的企业如产值同比增长低于10%则不予奖励,增长贡献率排名前十的企业如产值同比增长低于20%则不予奖励。四个报告期的奖励下一年度1次性兑现,单个企业*高奖励不*过200万元。

  对首次认定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企业1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给予申报县(园)区1次性工作经费100万元。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有关规划编制、专家咨询评审、项目谋划论证、企业经营管理诊断、国家PCB质检中心服务企业检测费用等。

  申报及咨询热线:18755196600QQ: 288139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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