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疑难解答
龙子湖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没有奖励?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蚌埠市龙子湖区企业盆友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不明白的可直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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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
根据蚌埠市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双千”工程的意见,国家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1次性给予20 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1次性奖励100万元。市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发放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用券;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40万元补助,由市和县区各承担50%。
龙子湖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