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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疑难解答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要求和高企申报成功通过的注意点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10/20     浏览次数:    

现在正是准备2024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佳时期,毕竟当年申报的专利等材料不能用来申报高企,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关于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要求以及合肥市高企申报成功通过的注意点,还请企业单位知晓!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单位可以在线免费咨询专人指导为你解答说明!

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8755196600(可加v),0551-65300044/0551-65300528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家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信任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合肥市高企申报成功通过的注意点

 

问:我公司申请认定前仍未取得知识产权授权证书,专利申请书是否可以视同授权证书?

答:未获得授权证书的,企业可提供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专利申请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不得作为判定知识产权有效性的依据。

 

问:我公司在上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已经使用过的知识产权,是否可以在本轮申请中继续使用?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法,按Ⅰ类评价的如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可持续使用;按Ⅱ类评价的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仅限使用1次,在上次申请时已使用过的,本轮申请不可以继续使用。

 

问:我公司因业务需要,雇佣了临时聘用人员,是否需要计入职工总数?

答: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否则不需计入职工总数。

 

问:我公司技术人员中,有个别人员为高中学历,确实从事研发活动,是否可以作为科技人员计算比例?

答:企业申报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的科技人员应为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并且累计实际工作时间需要达到183天以上。对科技人员没有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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