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疑难解答
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即将展开,时间一般会在上半年3月份左右,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报告年度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以上,*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安徽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安徽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企业申请认定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八)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九)企业近两年内每年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15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 20 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300 万元。
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代理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