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疑难解答
根据《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实施细则》,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好处较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申报好处
资金支持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过500万元。
对重大“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按照*高1000万元/项给予支持;
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300万元/项(由企业牵头申报)、200万元/项(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两个档次给予支持;
对其他类型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对获批省重大专项的,市县(区)支持资金视为配套资金。
以上项目资金由市、县(区)共同承担,属于县(区)的企业和单位由县(区)财政承担60%,市财政承担40%;属于六安开发区的企业和单位由六安开发区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60%。
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六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工业企业须为规模以上企业,或虽未纳规但近两年来吸纳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事业单位原则上应为科技机构纳统单位。
2、申报单位已与市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且在市科技局完成备案。
3、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可考核性。
4、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且在项目总投入中不低于60%。
5、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1%以上,且近两年登记科技成果3项以上。
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主要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技术需求,利用市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势科技资源,在一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协同攻关,开发自主知识产权重大产品,或直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该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大,但同时申报条件对科研能力、人才和成果转化有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