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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奖补及条件汇编(一)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7/16     浏览次数:    

铜陵市工业企业有哪些奖励补助可以申请?对于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各奖励补助明细来袭,具体项目申报条件汇编,请重点掌握。

第1、项目类别

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一)一般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当年设备投资100万元(含税)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备案或核准投资额为准,分期建设的项目需要在项目投资备案或核准文件中有相关说明;

(2)申报项目必须纳入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非淘汰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必须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

(4)申报补贴的设备必须是为本项目购置的生产经营用设备(不包括企业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非生产经营用设备),企业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以当年实际支付该设备融资租赁费(不含税),计入设备投资额,自制设备和购买已享受过本政策补贴的本地企业转让设备不得申报;

(5)本政策奖补的设备计价,只按照设备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计算奖补,单纯安装工程费、改造工程费发票不纳入奖补范围;进口设备只包括设备买价,其他税费一律不计入奖补范围。

2.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备案、建设时间等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含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2)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含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及其明细表和安装图片等);

(5)申明书。

3. 受理单位及联系人。咨询热线:0551-65300518或 18755196600

市经信局投资科

(二)企业烟囱改造设备投资项目。

1、申报条件。

(1)重点针对发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行业,对企业依照《铜陵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双减”(“灭烟囱”)工作方案》实施的大气污染减排项目。申报补贴的设备必须是用于《方案》提出的*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烟气脱白等涉及大气污染减排方面的改造项目。

(2)2019年实施的大气污染减排项目,项目已完工,且通过企业验收。

(3)申报补贴的设备发票未申报过市级其它项目。

(4)申报项目必须纳入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建设时间、社会效益等基本情况,各项项目建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含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及其明细表和安装图片等);

(3)申明书。

3. 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市经信委投资科

(三)城区配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1. 申报条件。

(1)列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区配电设施提升改造方案的通知》(办〔2019〕14号)中的项目。

(2)项目已竣工验收。

2.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备案、建设时间等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含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2)项目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和项目贷款协议,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及结息单等资料;

(3)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含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及安装图片等);

(4)申明书;

(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3. 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市发改委能源办

(四) 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

1. 申报条件。

2018年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产品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各类工业软件系统应用及系统集成项目。

2.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实施情况、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经济效益等(相关系统截图);

(2)项目资金投入证明材料(软件和配套硬件资金投入正式发票);

(3)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信息化科

(五)企业智能制造项目。

1. 申报条件。

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及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市产机器人(≥3个自由度)、市级首台(套)装备、产品智能化等研制项目。

2. 申报材料

(1)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及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购入机器人(≥3个自由度)、智能装备及其系统集成的软硬件资金投入证明等附件材料;

(2)研制机器人、首(台)套装备、智能化产品项目的研制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研发内容及研发情况,查新报告、销售合同和发票、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研发购入的机器人(≥3个自由度)、智能装备及其系统集成的软硬件和研发设备资金投入证明等有关附件材料;

(3)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技装科

(六)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申报要求。

2018年度已竣工的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总投资及完成情况,项目经济、环境效益等。

(2)相关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项目能评、环评文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设备投资发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来源、利用量证明材料;

(3)申明书。

3、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市经信局节能办咨询热线:0551-65300518或 18755196600

二、鼓励工业企业上台阶

(一)工业企业上台阶项目。

1. 申报条件。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

2.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市统计部门确认(盖章)的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证明;

(3)所属县(区)经信委(经发局)确认证明材料;

(4)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运行处

(二)新进规模项目。

1. 申报条件。

当年新入规的工业企业。

2.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纳税申报表;

(3)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运行处

(三)“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1. 申报条件。

(1)安徽省经信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2019〕8号)文件中所列20户铜陵市省“专精特新”企业;

(2)市经信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18〕362号)文件中所列的10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3)市经信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2019〕102号)文件中所列30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

2. 申报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3);

(2)2019年5月份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四)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

1. 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

2. 申报材料。

(1)国家、省对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认定文件;

(2)申请资金奖补的报告,(重点包括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运行情况等);

(3)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产业规划科

三、工业企业技术创新

(一)技术创新项目。

1. 申报条件。

(1)2018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企业技术中心、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新产品和省工业精品。参加评价的省级设计、技术中心。

(2)2018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省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生产线)。

(3)2018年新获得国家、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综合险补贴的企业。

(4)2018年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的企业、采购本地中小企业产品新增采购额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中标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2019年参加央视“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的企业。

(5)申明书。

2. 申报材料。

(1)2018年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新产品、省级工业精品的认定文件,省级设计、技术中心评价优良的文件;

(2)2018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省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文件;

(3)2018年获得国家、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综合险补贴的证明材料、保险合同和保单发票;

(4)2018年采购本地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采购本地中小企业产品生产智能装备的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及实施情况,项目投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有关项目资金投入等有关附件材料。2019年与央视“精品安徽、精彩安徽”宣传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5)申明书。

3. 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技装科

(二)管理创新项目。

1. 民参军、省质量奖、省工业设计大赛项目。

(1)申报条件。

2018年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企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企业。

(2)申报材料。

A、2018年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企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文件;

B、申明书。

(3)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市经信局技装科,联系人:钱静,电话:2832838。

2. 市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各县(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对照《铜陵市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评价细则》组织初评,将初评得分80分以上的报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考评。

(2)申报材料。

A、申报企业相关文件、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B、申报企业在组织机构、品牌培育、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管理落实情况的相关附件资料;

C、企业在高新技术应用与开发、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领域取得的专项成果。

D、申明书。

(3)受理单位

市经信局企业科

3. 省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2018年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A、2018年省级工业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B、申明书。

(3)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市经信局企业科,联系人:余永安,电话:2863153。

(三)标准化项目。

1. 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2018年度公布的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A、申请资金奖补的报告,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

B、省经信厅公布的上一年度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文件。

C、申明书。

(3)受理部门

市经信局产业规划科

2. 主导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1)申报条件。

申报的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是指当年度获得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奖补的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

(2)申报材料。

A、申报国际标准奖补的企业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

B、申报国家(行业)标准奖补的企业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发布公告(或备案文件)、标准正式文本;

C、申报企业名称和标准文本编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提供注册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D、申请资金奖补的报告,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

E、申明书。

(3)受理部门

市经信局产业规划科

铜陵市奖励补助项目咨询热线:0551-65300518或 1875519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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