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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的对象是什么?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如何进行评价?评价的形式是什么?关于这些,跟卧涛小编一起往下看,需要评价的朋友,可直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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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的对象:
(一)科技成果相关的专利等
(二)成果涉及的活动过程和时期
(三)科技成果的完成方和团队等
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形式主要有两种,分别为:
1、采取会议评价
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需要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
2、通讯评价
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通信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聘请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通讯评价必须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
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
(1)研制报告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
(8)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
(2)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着作;
(3)论文(论着)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着)正面引用证明;
(4)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5)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需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应当提供真实的技术资料,因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数据和资料提供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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