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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整理!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详情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6/21     浏览次数: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每年都是由合肥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这个项目也做了一些修订,但是大致内容变化不大。关于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报前期已经发布了很多相关文章,这里针对该项目的重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再继续巩固一下。具体项目咨询:0551-65300258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新引进项目

  1.申报条件

  ①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方向;

  ④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⑤原则上在建或申报年度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②营业执照扫描版;

  ③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或原件扫描版;

  ④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扫描版);

  ⑤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申明函;

  ⑥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①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方向;

  ④智能化改造项目、机器换人项目: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搬迁项目参照新引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其他类别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需要通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

  ⑤原则上在建或申报年度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②营业执照扫描版;

  ③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或原件扫描版;

  ④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原件扫描版,租赁厂房的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扫描版);

  ⑤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申明函;

  ⑥根据审核具体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在了解中遇到疑问可咨询 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专业人员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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