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2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乡镇申报、县级复核、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拟确定以下实施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项目咨询热线:18755196600(微信同号),0551-65300044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2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乡镇申报、县级复核、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拟确定以下实施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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