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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条件范围和认定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14     浏览次数:    

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范围包括服务业、物流、快递业、电子商务、市场建设和民生保障以及老字号等等,详细的申报条件和认定材料内容盘点如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联系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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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范围

(一)服务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重点支持符合服务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以及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服务业集聚区平台建设等,对于带动和示范作用强、成长性好的服务业创新示范项目给予扶持。创新示范项目须反映产业发展前沿,或是产业发展关键环节。

(二)物流、快递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支持快递物流企业优化完善物流网络设施、提升智能化水平,以及冷链物流、逆向物流等新模式、新业态等快递物流业项目。专项补助项目重点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公共平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设备改造升级等方面。

(三)电子商务。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建设等领域的试点工程及建设项目;支持实体商业转型、商业模式创新项目;支持消费、文旅等居民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突破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征信、安全、支付等关键技术的示范项目。(以下各项由商务条口上报)支持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及专业展会,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人才培训项目及行业数据统计等。

(四)市场建设和民生保障。重点支持商贸流通方式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建设、消费促进和消费升级;支持夜间经济、商业品牌首店、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以及餐饮、家政、再生资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五)老字号保护和创新发展。重点支持老字号集聚区发展以及创新转型、连锁经营、品牌提升、技术改造等项目。

项目申报由区发改委牵头,分口受理。申报范围第1、2项由区发改委受理,第3项由区发改委和商务局共同受理,第4、5项由区商务局受理,区发改委、商务局各自按类别和条口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过3个。

 

二、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四)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五)获得社会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优先考虑。

(六)申报项目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其他申报要求及联系人详见申报指南。

三、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认定材料

项目单位需按以下要求编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一)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对产业发展的创新示范作用,以及增加税收和扩大就业等作用分析,项目对完善产业环境、推进产业发展的作用,申请资金的额度和用途等。相关内容请简明扼要。

(二)附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

2、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企业信息表。

3、项目备案审批手续。

4、项目的土地证、房产证(租赁用房需提供不低于3年期的租赁合同及所租赁房产的房产证)。

5、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环评、能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项目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主要表单)。

7、项目单位须申明纳入市级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管理。

(三)信用申明书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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