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业资讯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正在申报中!江苏省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2021年申报时间截止5月30日前。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请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QQ:2406009805
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4、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 申报人应能积*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校企资源共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申报企业应具备(或拥有)以下资质之一:或省级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 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7、2017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20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7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7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1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合作协议书》中的科技副总具体职务说明:可包括总经 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 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 本《通知》所称的高校院所,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 院所、省属院所等。本年度优先认定省外高校院所选派的科技人才。
2、关于《合作协议书》中的签名盖章说明:甲方应为企业公章, 乙方应为人才本人签名,丙方应为学校公章或学校科技合同公章(丙 方如是科研院所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3、支持政策中关于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 划立项支持的说明:①拟于2021年下半年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 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②原则上应提供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 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四技合同”认定登记(原则 上“四技合同”须为2021年1月以后签订的且至2023年12月还在研的合同)。③如获立项支持,拟以省科技厅名义下达立项文件,项目期满 验收合格拟给予结题证书。④2020年获批的科技副总享受本《通知》支持政策(原则上“四技合同”须为2020年1月以后签订的)。
对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