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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申报认定条件和评定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7     浏览次数:    

2021年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申报认定条件有哪些?该项目申报评定流程是怎样的?创新平台是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战略,以切实提高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高校、研究院所、企业、农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产学研推等主体在自愿组合、自主建立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定的创新性平台,是汇聚和培养优良创新人才、开展农机化科技创新研究、新品开发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有疑问的可以免费咨询以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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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创新平台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在农机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申报主体单位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和创新意识,能为创新平台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基础,拥有一定的行业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申报主体单位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推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申报评定流程

创新平台评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主体编制创新平台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创新平台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组织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等,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市、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评价论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与材料进行专业评价,通过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创新平台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形成专家评价意见。

(三)评定公示。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对通过专家论证的创新平台予以公示。

第八条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省农业农村厅公告并授牌。

第九条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相关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创新平台加大新装备新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和引进开发,促进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对创新平台建设给予相应支持。

 

江苏省农机装备与技术创新平台评 价

依据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对评定的创新平台每2年进行1次评价。

评价程序:

(一)材料上报。创新平台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评价材料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评价材料包括:《创新平台年度工作总结》和《创新平台评价材料》等。

(二)材料初审。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对创新平台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材料核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组织专家对创新平台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采取书面核查和实地核查等形式。

(四)分析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按照创新平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

(二)评价得分80分(含80分)至90分之间为良好。

(三)评价得分70分(含70分)至80分之间为合格。

(四)对于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70分的创新平台,给予提醒,并督促限期整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2年不递交创新平台工作总结;

3.逾期1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

4.主体单位停业或破产的。

省农业农村厅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并颁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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