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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遴选条件及研发机构补贴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3     浏览次数:    

2021年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遴选条件及研发机构补贴政策汇总整理,想要申请该项目的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代理,当然,如果您对于该项目有一些疑问,也欢迎联系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遴选,这里分为区级和市级两种,当然,具体的申报细则就在下列文章当中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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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遴选条件

(一)南京市区级新型研发机构

区级新型研发机构应契合“研发型孵化器”定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的级科研平台或近三年获得过绩效评估良好等次以上的全国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原则上一个科研平台只参与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2. 机构由政产学研多方共建,已签订共建协议,建设规划、发展定位、研究方向、阶段性目标等明确;

3. 在我市注册成立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独立法人运营公司,各出资方应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可三年内分批到位);

4. 原则上人才团队持有运营公司50%以上股份,当前参与持股的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鼓励平台团队骨干成员持有机构股权,持股人数应不少于2人,人才团队核心科技人员在机构规划、建设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申明未来三年内团队持股人员不少于15人、核心科技人员个人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过总股本的15%。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各参与方协商确定持股比例;

5. 有与发展匹配的工程化条件,应建立专职研发人员队伍,申明三年内专职研发人员占比达到30%;

6. 已有在孵在研项目,申明未来五年内自主孵化和外部引进科技型企业不少于30家。

对非共识性项目,由区(园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价。

(二)南京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

须已列为区级新型研发机构,并满足以下条件:

1. 资金筹措有保护,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公司各出资方实缴注册资金同比例达到30%以上;

2. 有与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相匹配的研发环境,配备专职研发人员队伍;

3. 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申明三年内累计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包括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房屋装修及租赁费等,其中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鼓励另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机构孵化引进创新成果和项目;

4. 有较好绩效产出,已孵化实际运营的科技型企业。申明三年后每年的科技服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对非共识性项目、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机构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价。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安全生产、军民融合发展类机构建设。

二、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补贴政策

(一)南京市委《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

1、鼓励高校院所依托优势学科和级平台,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研发机构、知名跨国公司等在宁设立研发机构,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
2、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人才(团队)持有多数股份,政府股权收益部分不低于30%奖励高校院所,政府科技创新基金、投资平台所占股权可按协议约定转让。对新型研发机构按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每一年高500万元奖励。
3、经市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区域科研基准地价的20%执行。
4、加大高层次人才激励力度,对新型研发机构相关人员等年薪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对本市经济贡献给予奖补。
(二)、南京市科技局《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
1、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根据年度绩效评价,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2、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各参与方协商明确持股占比。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南京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支持办法》
1、对通过南京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1次性给与500万奖励。
2、对获得省、市绩效奖励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与其获得的省、市绩效奖励资金10%的附加奖励,

三、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材料

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包括:列为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各区推荐汇总清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请材料。

1、申报单位相关数据及材料形成时间截止到通知下发之前,之后产生的相关数据及材料不作为本批次申报依据。因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服务办法新要求而调整新型研发机构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出资情况的,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形成时间酌情后延。

2、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推荐函均须经办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或盖法人章),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应加强协议、授权书等文本的规范性。涉密信息、材料按相关保密规定处理,不得直接在申请材料中提交。多方共建协议、依托平台授权书、持股人员职务证明等材料应有签署日期、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所有外文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正确的中文翻译材料。

4、列为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相关证明材料、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公司信用审查报告由各区(园区)统一向市科技局出具。

上述就是2021年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相关细则内容了,想要申报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朋友们,直接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就可以了,无需害羞哦!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9855109130,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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