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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8/13     浏览次数:    

 

一、计划内容

 

(一)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思路,集中力量择优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专利管理能力强、创造产出高、转化基础好的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统筹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转化,提升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计划。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资源,对接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推动相关专利技术在我省产业中集聚并转化实施。

 

(三)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计划。着力打造一批省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交易、金融、信息等特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整合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为推动高校院所应用性创新成果在江苏转化实施提供有力服务支撑。

 

(四)专利转化重点城市引领计划。选择若干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产业发展快、创新能力强、且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设区市,发挥区域特色和引领带动作用,整体实施专利转化计划,聚焦特色优势产业,激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着力提升区域内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水平和企业专利实施能力。

 

二、组织方式

 

(一)属地管理。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计划的宣传发动工作,积*组织或者推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提出申报。

 

(二)择优立项。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组织申报、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立项,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指导。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计划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并据此发放后续资金。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强化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加强资金和条件保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真实、正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设区市政府作为申报单位的,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其他单位申报的,应经属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统一通过EMS方式邮寄至省知识产权局,电子版将所有纸质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044  1985510922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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