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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及奖励扶持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3/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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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对象及条件

市级准博站申报对象为南京地区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级博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站)(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1.在南京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

2.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开展技术领*、具有市场前景的博士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4. 能为博士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符合南京市“4+4+1”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设立市级准博站。

二、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奖励扶持措施

1.入选市级“准博站”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2.设立市级“准博站”的企业每新引进一名全职博士,且企业、博士与高校三方签订两年以上产学研合作协议的,资助企业科研项目经费2万元;

3.设立市级“准博站”的企业每新引进一名全职博士,且企业、博士与高校三方签订两年以上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在企业工作每满1年给予博士5万元生活补贴,长支持2年;

4.市级“准博站”经批准设立级博站、省级博站的,分别按级博站、省级博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

上述就是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奖励等详细内容,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申报该项目的话,小编这边也欢迎您联系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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