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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研发型企业申报好处奖励和认定条件方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6/3     浏览次数:    

2021年南京市研发型企业申报好处奖励是怎样的?认定条件方式有哪些该项目申报范围是指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 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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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研发型企业申报好处奖励

1. 省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 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

2. 省研发型企业全职聘用年薪收入*过50万元的技术和管 理人才,各地可按企业的实际贡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对高层次 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

3. 省研发型企业可享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支持政策。

 

南京市研发型企业认定条件

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江苏境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 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 企业上年度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0%,且不少于500万元。

 

南京市研发型企业申报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 门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发布等环节,对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确 认为省研发型企业。

1. 企业申报。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 供必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市)区科技局(委)、国家级高 新区管委会。

2. 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企业 的申报材料,对照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至省产 业技术研究院。

3. 评审确认。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

评审。省科技厅对拟培育省研发型企业进行审定并公示,公示无 异议后发文确认。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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