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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南京市各地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材料及好处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0     浏览次数:    

2021年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以下汇总解答了相关江苏省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的相关问题,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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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补助:
1.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所需的资金,由省财政、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共同筹集。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变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应单独到帐,专款专用。
2.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开展科研所需要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以及进行人才培养等。实验室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调剂解决;实验室用房必须新建、扩建的,依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相应增加基本建设经费。      
实验室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应按照《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苏财教[2005]86号)进行评议,并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共享。
3.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省拨经费实行1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约定的匹配经费须在立项建设后按合同进度到位,否则将停拨后续建设经费。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的,缓拨后续经费

南京市重点实验室组建与审批立项认定程序:

1、主管部门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和其他有关指导文件,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筛选。对通过初审的建议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家咨询。省科技厅组识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科学、客观、公正的咨询意见。同时对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和可行性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4、完善申报材料。对通过专家咨询的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依托单位认真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任务书。

5、下达。省科技厅与依托单位签定项目任务书和项目合同,并会同省财政厅正式下达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 对我省研究基础好、竞争性强,具备招标条件的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省科技厅将采取招标的形式组织立项,具体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进行。

6、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据以验收、考核的主要文件,其中项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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