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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开始了,南京市艺术基金项目分为南京市重大文化艺术项目、舞台艺术创作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类资助项目、文学图书类资助项目、美术创作类资助项目。本文整理了美术创作类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等内容。
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QQ:2885166281
一、展览主题
展览名称:2021年度南京艺术基金资助美术作品展(暂定)
2021年是建党百年,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本年度重点资助能够深入挖掘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创作的作品;重点资助弘扬中国精神、讲好中国故事、唱响时代主旋律现实题材的作品;重点资助反映实现整体小康、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反映南京各条战线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新成就,城市新面貌的作品。
二、南京市艺术基金美术创作项目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申报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须具有南京市户籍且工作、生活在南京市。
2.申报主体必须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作品参加申报。造成任何法律纠纷问题,作者自负。如发现以上情况,取消参展资格,我办将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进行公告。
3.已获得2020年度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不得连续申报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4.往届申报南京艺术基金项目未成功结项并未完成退款的作者不得申报。
(二)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并由申报主体与基金办对接。
(三)已获得艺术基金或省艺术基金资助的美术作品,不得以同项目申报南京艺术基金。
(四)本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1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五)组画作品以一件计算,组画作品的总尺寸不得*过所申报的画种的尺寸规定。请严格按照各画种成品尺寸要求送件,*尺寸作品一律不接收。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南京书画院、金陵美术馆
四、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7月31日(暂定)
五、展出日期:10月1日—10月15日(暂定)
六、展出地点:金陵美术馆(暂定)
七、作者待遇:
1.美术创作类资助项目本年度将采取主题性策划展的形式,将选定60件作品入选。一等奖原则上不*过5项,申报主体将获得8-10万元(税前)资助;二等奖原则上不*过8项,申报主体将获得4万元(税前)资助,三等奖原则上不*过10项,申报主体将获得3万元(税前)资助。除获奖外的入选作品申报主体将获得5千元(税前)资助。
2.获奖作品由南京艺术基金收藏,申报主体将获得基金办颁发的获奖证书、收藏证书和结项证书。
3.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申报主体将获得基金办颁发的入选证书和结项证书。
八、送件要求:
(一)初评:
1.参展作者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供送展作品照片3张(10寸),不得大于该尺寸。送展作品一律填写《2021年度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类资助成果展作品申报表》,贴在送展作品照片后。
2.需附身份证复印件3张。
3.特殊展览要求的,须在文件中做详细说明。
初评结果将及时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九、尺幅和装裱要求:
(一)中国画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小于138厘米×138厘米,不得*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二)油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小于120厘米×100厘米,不得*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行,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三)版画
1.作品尺寸不得小于60厘米×90厘米,不得*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2.不展出版画原版。
3.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四)雕塑
参评作者初评提供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1.雕塑作品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2.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3.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
4.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五)水彩·粉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小于100厘米×100厘米,不得*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2.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尽可能装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3.粉画作品须装镜框,考虑到粉画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镜面,镜上须粘贴纸胶带,并装入纸盒,纸盒上粘贴作品标签。
4.不装镜框的水彩画作品需装入纸袋,纸袋上粘贴作品标签。
(六)插画
1.提交作品时,需提供原作(数码喷绘稿加签作者手写签名可视为原作),系列作品需按编号顺序排列。作品小尺寸不小于15cm×20cm,总尺寸不*过150cm×50cm。
2.参展艺术家作品以手绘平面原创插画为主,包括(a:书籍出版类,b:广告、品牌推广类,c:游戏、多媒体应用类,d:自由创作类)。系列作品将被视为1件,不*过10幅(含10幅),多投者不予受理。
(七)漆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过200厘米×200厘米,不得小于130厘米x130厘米。
2.漆画一般须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装外框的作品须有专用包装,外包装上粘贴作品标签。
十、其他
(一)管理办公室将与入选作品作者签订《南京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南京艺术基金2021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入选作品作者应同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展览等公益性活动。入选作品在验收前,未经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作者不得自行安排作品的公开发表、展览或出售。
(三)南京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对本指南拥有终解释权。
(四)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关于南京市艺术基金申报事宜,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对该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